二二三团苹果
二二三团苹果,新疆和静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由于二二三团苹果园建在天山南缘扇缘北端地带,坐北向南,遮风向阳,土质砂性大,渗透性强,水位低,盐碱轻,小区气候十分明显,具有冬冷夏热,春暧秋凉,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昼夜温差大等气候特点。平均气温8.5℃,>10℃积温为3495.7℃,无霜期195天,年降水量56.5毫米,年蒸发量2279.1毫米,年平均日照3049.2小时,特别有利于糖分的积累,经鉴定:苹果硬度为8.6—10.89牛/平方厘米,折光糖12.3%—15.8%。生产的优质红富士苹果以色艳味美、皮薄肉脆、水足糖多,清香可口。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二二三团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二二三团苹果果实扁圆形或近圆形,果实大小整齐,果面光滑、浓红色,有光泽,无锈,蜡质较多,果粉多,果点少,果皮厚;果心较大,中位,倒卵形,果核部分糖分堆积成透明状,果肉淡黄色,肉质细脆,多汁,酸甜适中,风味浓郁,口感很好。
历史渊源
苹果是世界上栽培面积最广泛的树种之一。在中国,无论是面积还是产量,都居各种果树首位。
新疆的苹果栽培大约有2000年的历史,汉晋时期民丰尼雅遗址(3世纪前精绝国故址)中,有苹果等古代树干残体,证实了1700年前,和田地区已有苹果栽培。
唐代,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记述了阿耆尼国(今焉耆)、屈支国(今库车)、斫句迦国(今叶城)均栽培柰(苹果),证实了1300年以前苹果在南疆各地已广为栽植。
20世纪50年代以前,新疆以棉苹果等本地品种为主。
20世纪60—70年代,新疆各地县、兵团农牧团场从陕西、山东、辽宁等地引入不少欧美苹果品种,现分布全疆各地。
20世纪80年代初期,新疆开始引进日本杂交品种富士苹果的着色芽变系,国内通称“红富士”。新疆在引进的20多个品系中,经试种筛选出适合新疆栽培的几个主要优良品系。由于成熟时果实含糖量高,风味佳,耐贮藏,树体适应性强,因此,基本取代当地原有品种而得到广泛种植。
兵团农二师二二三团位于新疆天山南麓,焉耆盆地西北部和静县境内,团部坐落在和静县哈木呼提镇。
1964年,建场初期,二二三团开始种植苹果、桃、杏、山楂等果树,其中苹果为主栽果树。
1966年,二二三团苹果种植面积为167亩。
1984年,二二三团苹果种植面积发展到1000亩。
20世纪80年代中期,二二三团红富士苹果引种试验成功后,种植面积迅速增加。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特色林果业的投入,二二三团把发展苹果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使苹果种植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种植面积增加至万亩。
产品荣誉
1987年,二二三团被兵团农业区划办公室列为兵团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
1991年,兵团首届果品评选赛上,二二三团金冠苹果获二等奖,红富士苹果获三等奖。
2006年,二二三团苹果获得有机产品证书。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二二三团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二二三团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及“贰贰叁”牌绿色商标等图案的即时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