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辽五味
本溪辽五味,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本溪辽五味鲜果大而饱满,直径一般在7-11毫米,颜色为鲜红色,果串上果粒结合紧密,呈穗状,植株结果率高,干品呈紫红色或暗紫红色,种皮坚硬而脆,色红、粒大、肉厚,有油性及光泽,双种核比例大,占到80%左右。本溪辽五味含五味子醇甲(C24H3207)不得少于0.40%。
2012年12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本溪辽五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本溪辽五味鲜果大而饱满,直径一般在7-11毫米,颜色为鲜红色,果串上果粒结合紧密,呈穗状,植株结果率高,干品呈紫红色或暗紫红色,种皮坚硬而脆,色红、粒大、肉厚,有油性及光泽,双种核比例大,占到80%左右。
内在品质指标
本溪辽五味是通过纯正辽五味种苗培育而成,因此产品药性应纯度高,真正达到果实甘、酸、辛、苦、咸五味俱全。本溪辽五味含五味子醇甲(C24H3207)不得少于0.40%。
功效特性
五味子含有多种有效成分,具有敛肺、滋肾、生津、收汗、涩精等作用,主治咳喘、肺虚、心悸失眠、久泻、自汗、盗汗等症。
历史渊源
由于本溪县特定的地理条件及独特的自然环境使其成为“辽药”的
主产区,明清时期就有人采中药材出售外埠。
20世纪50年代,本溪县已有移植中药材生产。
20世纪80年代中期,本溪县中药材生产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本溪辽五味就是其中一种中药。北五味子是地道的辽宁乡土药材,素有“辽五味”之称。
2006年以来,本溪辽五味经济效益已被各级政府所认可,其经济份额在中药材GDP总量中的比重逐年增大,已成为林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2年,本溪县辽五味生产面积已达到3万亩,年产量8700吨,年产值3000万元,其中东营坊乡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特产“五味子之乡”,本溪“辽五味”对外影响力逐年增大。
产品荣誉
2012年12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本溪辽五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