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特产-呼玛黑木耳
呼玛黑木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呼玛黑木耳,干时肉厚色黑,营养丰富;泡开富有弹性,复水性好,富光泽;食用时圆润、细腻,口感佳,具有特有清香味,无异味。呼玛黑木耳子实体新鲜时,是胶质状,半透明,深褐色,有弹性。干燥后收缩成角质,腹面平滑漆黑色,硬而疏,背面灰黑色,有短绒毛,吸水后仍可恢复原状,富有弹性,复水性好,富光泽。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呼玛黑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性
呼玛区域为冷凉型气侯,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温度低,生长慢;呼玛黑木耳均用柞树、桦树等阔叶锯沫为原料生产,符合木腐菌的自然属性,纤维生长密集。因此,呼玛黑木耳与其它区域产品相比,干时肉厚色黑,营养丰富;泡开富有弹性,复水性好,富光泽;食用时圆润、细腻,口感佳,具有特有清香味,无异味。
感官特征
呼玛黑木耳子实体新鲜时,是胶质状,半透明,深褐色,有弹性。干燥后收缩成角质,腹面平滑漆黑色,硬而疏,背面灰黑色,有短绒毛,吸水后仍可恢复原状,富有弹性,复水性好,富光泽。
历史渊源
呼玛县栽培黑木耳有着近40年的种植历史。由于野生黑木耳满足不了人们生活的需要,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呼玛县采用人工柞段木栽培。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呼玛县在“天保工程”实施后,为保持并发挥这一产业的优势,呼玛县委、县政府提出“木耳段改袋”工程,并把发展袋栽黑木耳生产作为县域经济特色产业来抓。
2011年前后,由于大兴安岭全面停止商业采伐,仅采用清林剩余物生产木屑,栽培规模仍保持在1000万袋左右 [3] 。
生产情况
2011年,呼玛黑木耳地域保护面积1433500公顷,生产面积400公顷,产量1400吨。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呼玛黑木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呼玛黑木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